※ 若遇飯店房滿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如遇大風雪、火山灰、颱風、地震等情況,則會以安全順利為考量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本公司保有變更班機、住宿順序及同等飯店之權利與義務,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貼心提醒』
1.旅客若於日本當地取消行程視同放棄,怒無法退費。
2.本報價已含兩地機場稅、燃油附加費、500萬意外責任險暨20萬意外醫療險。
※建議:勞請自行投保個人旅行平安保險、旅遊不便險。
3.本報價不含行程中未標示之純私人消費:如行李超重費、飲料酒類、洗衣、電話、電報及非團體行程中包含交通費與餐等。
4.本報價是以雙人入住一房計算,如遇單人報名時,同團無法覓得可合住的同性旅客,需補單人房差NT 6000元
5.訂金:平日每人NT20,000。
『航班及飯店說明』
1.本行程使用包銷機位團體來回經濟艙機票,無法延長天數、更改航班及日期,旅客若於途中脫隊,視同自願放棄,恕無法另外退費。
2.飯店及航班皆不可指定,最終確認以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
3.本行程使用之票種為團體機票,因此無法累積航空公司哩程數、不可事先指定座位或劃位。
※航空公司是依照乘客之英文姓名之字母先後順序作訂位紀錄以及機上座位排序。
4.旅客若需高北高接駁,請於報名時同時告知服務人員,由於接駁機為額外需求之航段,且班次不多,本公司並不能保證100%訂得到您所需求的航班。
5.日本飯店房型除和式房外,皆為兩張小床,如需一張大床之房型請於報名時告知服務人員,我們將為您向飯店提出需求。但大床房數有限,是否住得到大床房需以當天入住情形為主,敬請見諒!
6.日本飯店房間坪數較小,故少有3人房型,如需加床團體三人房可能會是:
(1)一大床+一行軍床 或
(2)二小床+一行軍床 或
(3)一大床+一小床,可做需求但不保證會有,會以當天入住情形為主!
(4)若無需求到三人房請分出一人與他人同住,敬請見諒!
7.日本飯店床頭無須放小費,除茶包免費外,客房內或冰箱放置的零食、酒或飲料等,使用後請自行登記並至櫃台結帳。
8.如需指定特殊餐食(如不吃牛.羊.豬),勞請事前跟您的業務專員需求。
9.素食者貼心小叮嚀:因國家風俗民情不同,日本的素食者大多可食用蔥、薑、韭、蒜、辣椒、蛋、奶等食材,與國人之素食習慣有所不同。日本團體用餐除了華僑開的中華料理餐廳外,多數皆以蔬菜、豆腐、等食材料理火鍋為主。若為飯店內用自助餐或在外一般餐廳用餐,料理變化較少多數以生菜、漬物、水果等佐以白飯或麵類主食。敬告素食旅客前往日本旅遊,可自行準備素食罐頭或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
『行程說明』
1.若遇當地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如塞車、觀光景點休假等因素,為讓行程能流暢進行,本公司保留變更順序之權利與義務。但絕對忠於行前說明會資料,飯店、景點、餐食將不會有所遺漏。
2.為顧及消費者旅遊安全,並為維護團體旅遊品質與行程順暢,本行程恕無法接受行動不便或年滿70歲以上之貴賓單獨報名;如有行動不便或年滿70歲以上之貴賓欲參與本團體行程,必須至少有一位以上可相互照料之同行家人或友人一同參團,且經雙方確認後,確實並無不適於參加本團體行程之虞者,方可接受報名,感謝您的配合。
3.本行程設定為團體旅遊行程,故為顧及旅客於出遊期間之人身安全及相關問題,於旅遊行程期間,恕無法接受脫隊之要求;若因此而無法滿足您的旅遊需求,建議您可另行選購團體自由行或航空公司套裝自由行,不便之處,尚祈鑒諒。
4.日本國土交通省於平成24年6月(2012年)27日發布最新規定,每日行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計算方式以車庫實際發車時間至返回車庫時間為基準),以有效防止巴士司機因過(疲)勞駕駛所衍生之交通狀況。
5.日本新入境審查手續於2007年11月20日起實施,前往日本旅客入境時需提供本人指紋和拍攝臉部照片並接受入境審查官之審查,拒絕配合者將不獲准入境,敬請瞭解。
6.自2008年6月1日起,日本交通法規定,基於安全考量,所有乘客(包含後座)均需繫上安全帶。
『簽證須知』
1.持台灣護照以觀光目的進入日本是免簽證的,但請確認您的護照效期從出發日起至少6個月以上,停留期間不超過90日之期間。
2.日本政府對入境日本國內之台灣居民,實施免簽證措施規定如下:
(1)持有效台灣護照(僅限護照上記載有身分證字號者)、護照效期為在入境當天算起六個月以上,且在有效期內返回本國或僑居地者。
(2)赴日目的以觀光、商務、探親等短期停留目的赴日時(以工作之目的赴日時,則不符免簽)。
(3)停留期間不得超過90日之期間。
(4)出發地、入境地點無特別限定。
※申請入境日本時所提出的入境目的與從事的活動需一致,且須符合日本國的出入國管理及民認定法(以下稱《入管法》)所規定的短期停留之停留資格及停留期間。
(特別是經常出入日本國者,以訪問親友為目的等進入日本,須詳盡的說明在日本停留期間的活動相關內容及與親戚、友人之間的關係。)
※申請人不曾違反入管法第五條第一項各號之相關法令而被判刑者。(因逾期居留日本被強制遣返而尚未經一定期間者、違反相關法令被處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是曾入監服刑等者有以上拒絕入境相關事由而被日本強制驅離過者。)
符合上述條件者也並不表示一定可入境日本,敬請留意!為避免出國當天出現無法出境的情況,在此特別請您務必再次檢查、確認您的護照!
3. 相關規定請點:日本交流協會網站各項說明,或電洽02-2713-8000。
4.軍人/役男/接近役齡男子出國須知
(1)若您是軍人者→出國必須蓋兩種章:【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 年 月 日之前同意出國 字第 號核准】
(2)若您是役男者→出國前必須前往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兵役科(課)蓋兩種章:
【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
【役男出國核准 年 月 日前一次有效 縣 市公所】
※役男是指年滿十九歲當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滿三十六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男子。
(3)雙重國籍者→進出中華民國國境,須使用同一本護照進、出國境。
(4)本行程所載之簽證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持他國護照,請先自行查明相關規定,報名時並請告知您的服務人員。
『旅日必知小常識』
1.台灣出境攜帶之錢幣:
(1)台幣→現金不超過60,000元。
(2)外幣總值→不超過美金10,000 元(旅行支票、匯票不計)。
2.時差:日本時間比台灣快1小時(台灣時間比日本慢1小時),如台灣時間中午12點=日本時間下午1點,記得到日本時手錶撥快1小時。
3.電壓:日本的電壓是100V周波數是東日本為50Hz、西日本為60Hz。插座的形狀多為台灣常見的兩孔的A型。基本上台灣電製品可以直接使用,但像是電腦等精密儀器還是使用變壓器比較保險。
4.天氣:日本是海島氣候型,春夏秋冬分明,早晚溫差大建議多帶一點保暖衣服保溫以備不時之需。冬天室外約7度左右一到室內及公車內都有暖氣開放,不用害怕受冷。
5.穿著:
(1)冬天(12月到2月) 需要厚手套與夾克。走在外面時除圍巾、手套外,在下雪較多的地區若有保暖的帽子、拋棄式暖暖包應該會很方便。
(2)春天(3月到5月) 準備外套、夾克類、薄毛衣等,天氣熱的時候可以方便脫掉的衣服比較好。
(3)夏天(6月到8月) T恤跟涼鞋等輕便衣著即可,不過室內幾乎都有冷氣,所以帶件羊毛衫或薄外套等比較好。
(4)秋天(9月到11月) 9月穿夏天的衣服即可,不過早晚氣溫開始下降的10月以後,必須穿外套。進入11月,必須穿薄毛衣、夾克。
6.自來水:日本的自來水是可以安全的直接飲用,而在超市或便利超商也可以買到由海外進口的知名品牌的礦泉水。
7.語言:日本語不會也能通,因寫漢字便能一點通,一般機場飯店櫃台服務人員及年輕人英文能通,最好先學會一點基礎日文更理想。
8.電話:日本市內電話與台灣相同8個號碼,市外電話前面須加區域碼例如東京區域碼03,大阪區域碼06。
(1)日本公共電話有3種,第一種綠色國內公共電話,投幣式兼電話卡只能打國內電話不能打國際電話。
(2)第二種灰黑色國際兼國內公共電話,投幣式兼電話卡撥通電話須再按「START」才能開始講話。
(3)第三種銀色IC卡國際兼國內公共電話,只能插IC卡使用:
(4)從日本打電話回台灣:001(國際碼)+010+886(台灣國碼)+區域號碼(去除前面一個0)+對方電話
例:台北電話號碼02-1111-1111→ 001-010-886-2-1111-1111
(5)從台灣打電話到日本:002(國際碼)+81(日本國碼)+區域號碼(去除前面一個0)+對方電話
例:東京電話號碼03-1111-1111→ 002-81-3-1111-1111
9.手機:3G手機如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威寶電信不須申請就可日本漫遊,由日本電信支援即可使用,費用高撥打及接聽者都須付費。PHS須先申請才能在日本漫游。
10.退稅:日本商品都有收8 %消費稅,「稅入」表示含稅,「稅別」表示不含稅。大型百貨公司都有退稅服務,同一百貨公司購買1萬日圓以上均可攜帶發票和護照到櫃台辦理退稅。
※煙、酒、化妝品等例外不能退稅。
11.錢幣:硬幣有¥1圓、¥5圓、¥10圓、¥50圓、¥100圓、¥500圓。紙幣有¥1,000圓、¥2,000圓、¥5,000圓、¥10,000圓。通常紙鈔1,000日圓比較通用互換,硬幣適用於自動販賣機及投幣式公共電話較多。
12.結匯:台幣對日圓的匯率,每天隨著國際貨幣行情起伏不定,目前約台幣1元=3日圓左右。出國前先在台灣國內銀行結匯日幣可免收手續費,若在日本國內銀行、飯店兌換須加手續費。
※在台灣國內兌換日幣盡量用台幣不要用美金否則將浪費兌換手續差額。
13.地鐵:一般營業時間早上5、6點到深夜12點左右。
顛峰時間早上7:30~9:00及下午17:30~19:00(是學生和上班族上下班時間)地鐵出口大多數車站出口很複雜,有很多出口,尤其是樞紐站和終點站等相當複雜。下車後要前往自己的目的地,首先要選擇最近的出口。如走錯同一車站的不同出口,很可能會迷失方向,還好指示牌都是寫漢字看得懂。
『入境不能攜帶的物品』
1.入境日本以下物品請勿攜帶:
(1)違禁品:如大麻、鴉片、槍彈、刀械、假鈔等....
(2)食品:牛、豬、羊等之肉品內臟加工成品等等....
(3)華盛頓公約內之保護動物的製品或加工品等等....
2.最常見被沒收的動植物違禁品 (違者沒收物品,罰三千元至一萬五千元罰鍰):
3.動物製品:火腿 (來源地→大陸);肉粽 (來源地→東南亞);肉乾 (來源地→新加坡、香港);燒鴨 (來源地→大陸、香港);臘腸臘肉 (來源地→大陸、香港);香腸 (來源地→大陸、香港)
4.植物製品:桃子 (來源地→日本、大陸);芒果 (來源地→東南亞);梨 (來源地→日本、韓國、大陸);各種蔬菜 (來源地→東南亞);柑橘 (來源地→東南亞、大陸);蘋果 (來源地→日本、大陸)
※旅客檢疫相關規定可參考網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之「出入境旅客檢疫注意事項」專區。
『2015年入境台灣新規定』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014年6月5日公告
食品藥物管理署於2014年6月5日宣布,自2015年7月1日起,郵寄、快遞藥品回國或自行攜帶「超量」藥品返國,一律應於輸入前事先申請進口同意書,
(1)違反者依藥事法規定,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在食品藥物管理署所公布的名單之中,除了萬金油、胃藥、口服維生素與中藥材等藥物之外,隱形眼鏡也歸類在限量名單之中,每名民眾不可攜帶超過6對以上。
(3)自新規定上路之後,民眾以郵寄或快遞方式寄送藥品回國前,需向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進口同意書,
(4)「非處方藥」每次寄送回國數量不得超過12瓶或軟管類12支或總量1,200顆,且於6個月內不得重複申請;寄送「處方藥」則不得超過處方箋合理用量。
(5)其餘之相關訊息,請參考(個人輸入自用藥品規範專區)
『隨身攜帶物品新規定』
※那些東西可以帶上飛機?( 2007.03.01新規定 )
總重量100ML:口紅、唇蜜、面膜、面霜、乳液、隱形眼鏡藥水、保濕液、保養霜。固態口紅可以直接帶、唇蜜要放入透明夾鏈袋;面霜、乳液、隱形眼鏡藥水、保濕液、保養霜應先放入小罐,再放入透明夾鏈袋內,主動申報受檢。
(1)嬰兒食品:分開袋裝交安檢員檢查。
(2)飲料:通過安檢線後再買。
(3)保溫瓶及容器:空容器才可以。
(4)無法分辨屬液體或膠狀物怎麼辦?裝入托運行李(當然不能帶汽油等易燃物及自動噴霧器等危險物品)。
(5)沒有透明夾鏈袋怎麼辦?機場免費提供。
(6)機上服用藥物:藥品須先交安檢員檢查。
『禁止託運物品』
1.違反行程中各地政府規定者(台灣安檢規定)、(檢疫規定)禁止放置於行李中。3C產品備用鋰電池,搭機禁託運 (違者,罰兩萬元至十萬元罰鍰)
2.手機、相機、MP3、手提電腦等電子消費產品之備用鋰電池禁止放入託運行李箱,以防短路起火。
3.根據日本航空法規定,內建鋰離子電池之充電式整髮器, 因為電池無法拆卸,為避免發熱自燃,倘若旅客自日本出境若攜帶這種類型的整髮器時,是不能手提及託運的。
4.每人限帶一個香菸打火機(藍焰之防風打火機不得攜帶)如同攜帶液體、凝膠狀物體及壓縮氣體物品的規範一樣,打火機亦需以透明夾鏈塑膠袋妥善放置,於通過安全檢查時取出供安檢人員作目視檢查。
5.加熱式便當不允許以手提方式攜帶上機或置於行李箱託運,因其產品含有氧化鉀成分。
6.急凍噴霧殺蟲劑雖然無毒,但其零下超低溫的凍氣直接對人或是寵物噴射都是相當的危險,因此禁止以手提或託運方式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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